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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创作评选活动通知》的通 知
来源:文明办   发布日期:2013-4-9   编辑:路北文明网
 
 

路北区文明办

路北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创作评选活动通知》的通    

 

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文件精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创评活动。现将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推荐,要对各个传统节日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梳理,将活动方案、图片、小报、信息等资料及时做好整理汇总,形成完整档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各学校审定后将“节日小报”优秀作品推荐到区教育局审定,区教育局推荐10张优秀作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试两份),于628日上午1000前报送区文明办。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3724062;邮 箱:lbwmb@126.com

 

 

 

 

 

 

 

 

 

路北区文明办

路北区教育局

201349

 

 

 

 

 

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

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相关要求,经市文明办、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创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发动全市中小学校以制作“节日小报”为主要载体,以“体验感悟”为活动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深厚文化内涵,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促进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在创作中培养综合素质、在参与中感悟民族精神、在实践中激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二、活动范围

  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

  三、活动内容

  根据不同节日的类型,如传统节日、法定节日、纪念日、地方文化节日、校园节日,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结合学生认知规律、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有时效性的小报主题,组织学生进行“节日小报”创作。注意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来组织小报内容,注重创新形式。可灵活采取个人、小组、班级、家庭等方式,发动学生通过报纸、电子杂志、博客、网页等形式创造性地编制各具特色的小报。充分利用经典诵读活动、民俗知识讲座、传统手工艺作品制作、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和纪念馆、故事会、诗会等多种方式,引导和组织学生在节日期间,亲近家庭,走入社区,亲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激发爱家爱党爱国热情,激活创作节日小报的源动力。

  四、活动安排及要求

  1、注重学生参与,加强组织领导。“节日小报”创作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新突破。各地各学校要把开展好“节日小报”创作活动作为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重要载体,纳入学校的常规工作;要根据自身情况,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紧扣主题,在每个传统节日以小组制作、个人制作、家庭制作等方式组织学生创作“节日小报”;“节日小报”的创作要注重创作内容的丰富性,突出表现形式的多元性,有效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2、注重社会实践,深化美德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节日小报”引导未成年人走近传统文化,体现传统文化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在创作“节日小报”过程中,学校、老师、家长要有意识地引导中小学生走进生活,走进社区、走入社会开展实践活动,收集不同传统节日的相关民俗,参与民俗活动,如春节贴春联、元宵观灯、清明祭奠、重阳孝老等,用心用脑去理解、体会、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传承传统美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3、注重结合主题,丰富活动载体。各地各学校要把“节日小报”活动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它各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使各类活动相互贯通、相互融入、相得益彰,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学校要结合地域特点、人文资源,营造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创作集聚本校特色和个人风格的“节日小报”;要通过学校文化廊、校园网、校刊、年级报、校园宣传栏等阵地,展示学生“节日小报”创作成果,反映学生参与活动的所思、所感、所悟,为学生创作“节日小报”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

  4、注重成果汇总,做好作品推荐。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节日小报”创作评比活动,调动学生创作的积极性;要对各个传统节日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梳理,将活动方案、图片、小报、信息等资料及时做好整理汇总,形成完整档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和市教育局党办。7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文明办推荐10张优秀作品,市直属学校作品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共推荐10张。“节日小报”作品将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100名。

  市教育局联系人:姚海杰,联系电话:2824169;市文明办联系人:张秀国,联系电话:2859089

 

 

 

 

 

 

 

 

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教育局

20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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