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街党(工)委、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城市广场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市文城办[2013]12号
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城市广场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
为进一步扩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公益广告宣传融入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做到群众身边,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要求,现就开展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城市广场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文明办统一提供了电子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稿作品,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运用小型、简易、灵便的展板挂图,在文化广场、休闲广场、站前广场、街头公园等公共场所展览展示公益广告作品,方便群众浏览欣赏。每个广场要根据广场规模大小,摆放数十块至上百块展板不等(展板尺寸规格为80cm×200 cm),并适时更新展览作品,确保宣传教育效果。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内容。
二、在广场摆放展板的同时,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使之相互协调、相得益彰。
三、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要求,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城市广场公益广告。
四、请各地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中央文明办的部署,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大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氛围。
五、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在把2012年度申报的公园绿地、公共广场等实地考察点作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推进其他各相关部位的公益广告设置,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参照此通知执行。
六、各地和有关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红头文件)报送市文城办,电子版报至邮箱:wmbzdc@163.com,联系人:王晓林,张东梅,联系电话:2823896;各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板设置完成时限为7月25日前。
七、城市广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稿作品下载邮箱:tswmbzdc@126.com,密码:29422942,稿件名“城市广场广告通稿”。
附:主要公园、公共广场名单
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附:
主要公园、公共广场名单
公园:
大城山公园、凤凰山公园、大钊公园、陡河带状公园、静园、华岩园、曙光园(市城管局);唐山市地震遗址公园(地震局);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体育健身公园、凤凰台绿地(南湖生态城管会);青龙湖公园、天宫寺塔公园、曹雪芹文化园、六小区游园(丰润区);北寺公园、金山森林公园(古冶区);兆丰山公园、人民公园、惠丰湖公园(丰南区);开平公园、开平东游园、开平西游园(开平区);光明游园、北虎绿地(路北区);龙华道带状公园(高新区);青龙湖(两河管委会)。
公共广场:
抗震纪念碑广场、云天广场(市城管局)南湖市民广场(南湖生态城管委会);丰南区市民广场(丰南区);时代广场、人民广场(丰润区);开平文化广场(开平区);林西文化广场、世纪广场、幸福广场(古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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