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街党(工)委、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对部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进行强化宣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市文城办[2013]10号
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进行强化宣传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文明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唐山劳动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工作对标督导中发现的实际问题,针对广大市民对志愿服务理念和全市开展的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网络文明行动了解不够的现实,为做好文明城市测评问卷调查工作,从现在起,就部分公益广告内容进行强化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宣传内容:
1、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三关爱”活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3、积极参与“四大文明行动”:
文明餐桌行动——“不剩菜、不剩饭”
文明交通行动——“行路驾车不闯红灯”
文明旅游行动——“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环境”
网络文明行动——“上网不说脏话、不信谣不传谣”
4、遵德守礼: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 5、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6、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要求刊发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告和刊播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以上6条重点广告内容的宣传力度和密度,要根据不同载体设计相关画面,要保持广告内容的完整性,不得对文字进行随意删减或修改。
2、市直各媒体要加强对以上内容的宣传频次。唐山晚报要在一版每天刊发一条上述公益广告内容;唐山电台各频率、唐山电视台各频道每天要对重点广告内容进行持续滚动宣传,电视台也可设计活泼鲜明的画面广告增强宣传效果;唐山广播电视报每期都要在显著位置刊发3条以上;环渤海新闻网、唐山广电网、唐山广播电视报网等网站也都要在显著位置重点刊发以上内容。
3、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围档广告宣传,及时增加、完善以上重点内容。各区、各单位已经制作完成的围挡广告,以上内容不全的,要尽量进行补充完善;需要新设置的围挡广告,要突出以上重点内容。
4、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负责对市内各公交站点、候车亭、公交车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及车身的公益广告宣传,要及时增加以上10条内容;市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对出租车部署完善以上宣传内容。
5、市直各单位、各区要对市区沿街墙体广告牌、楼宇门楣电子显示屏、交警电子显示屏、宾馆饭店等单位楼宇电视、窗口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社区宣传橱窗、阅报栏等增加以上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内容。
6、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以上重点宣传内容,形成浓厚氛围,使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全面了解、熟悉掌握,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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