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总支):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工)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7月10日前将《路北区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安排表》(附件5)上报区文明办。联系人:李凯 邮箱:lbwmb@126.com 联系电话:3724062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唐文明办发〔2013〕24号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文明办,市直各党(工)委,唐山银监分局、保监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有关文明单位:
现将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根据中央、省有关志愿服务工作要求和我市文明城市建设需要,市文明办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
活动时间
7月1日——9月27日
三、活动内容
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每日早、晚2个交通高峰时段,根据交警上岗时间(见附件1的注释说明),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协助纠正。
四、人员安排及责任分工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由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从本单位招募,每个交通路口设志愿者4名。其中36个主要交通路口的文明志愿者,由市直各党(工)委,唐山银监分局、保监分局、路南区文明办、路北区文明办牵头,督促市级、区级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落实。36个主要交通路口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详细分工及活动时间见附件1。
各区、高新区文明办,安排部署本地区主要交通路口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并对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路口名称(常设警力和早晚高峰设有警力路口)、志愿服务单位、上岗时间等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王涛、高菲,联系电话:2802759、2858990(邮箱:tszyz2823896@163.com)。
五、活动步骤
1、即日起至7月5日,为文明志愿者招募登记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招募本地、本单位文明交通志愿者,(提倡利用唐山市志愿服务人才库系统进行招募及项目发布)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2、7月8日至7月12日,为文明志愿者上岗培训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对文明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以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对36个主要交通路口志愿服务单位的培训。
3、7月15日至9月27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组织志愿者到各责任路口,按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将组织推动这项行动作为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区、高新区文明办,市直各党(工)委,唐山银监分局、保监分局,要组织人员对各交通路口志愿服务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市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安排人员,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直各党(工)委,唐山银监分局、保监分局负责督导的责任单位见附件2。
2、积极部署、搞好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要将每一班次服务活动落实到人。志愿服务活动中使用的小黄旗(印有“文明出行”字样)和绶带(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字样),由市交警支队制作,各交通岗亭交警负责收发。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督促具体责任单位认真填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和服务岗设置情况登记表(表格见附件3和4),汇总后,于7月15日之前上报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王涛、高菲,联系电话:2858990、2802759(邮箱:tszyz2823896@163.com)。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用志愿者的先进事迹鼓舞全市人民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附件见内网公文期刊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