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关于转发省文明办<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工)委 、商务局、交通局、工会、妇联、团委:
现将市文明办转发省文明办下发的《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开展“善行路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并将本单位主题活动安排表于9月26日上午12:00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和照片于10月8日上午11:00前上报。联系人:刘玉辉,联系电话:3724062,邮箱:lbwmb@126.com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文明办《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党工委:
现将省文明办下发的《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节日长假特点,组织开展民俗宣传、节日主题活动和“善行唐山”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将本地主题活动安排表于9月26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和照片于10月8日前上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2802759,邮箱:tswmbzhc@126.com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
“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工会、团委、妇联:
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推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结合节日长假特点,在全省组织开展“探父母、行善举、讲公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通过中秋节、国庆节长假,组织群众开展富有节日特色的“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真善美的社会主流价值,在燕赵大地进一步营造善行如潮的节日人文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大力倡导人们长假期间回家看望父母、长辈。
2、引导人们探亲访友途中和旅游、购物中扶老携幼、主动让座、礼让行车、遵守秩序、爱护环境。
3、组织各类志愿者为军烈属、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家庭献爱心、送温暖。
三、活动要求
1、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行业、部门和场所、部位;通过公开信、倡议书等形式向社会广为宣传活动内容,引导群众广泛参与。
2、各级交通、住建、商务、旅游等部门要在抓好节日服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文化阵地,在车站、码头、机场、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公共汽车站台、长途汽车、城镇公交车、旅游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广为宣传社会公德,随时并不断表扬发生在当时、当地的好人好事、善行义举。
3、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分别做好全省职工、青少年、广大妇女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各界群众都来做善事、行义举,使节日期间处处彰显善意浓浓、重信尚义的燕赵之风。
4、各级各类媒体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到节日生活的第一线发现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宣传善心、高奏善曲、推动善行,营造团圆、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