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社会媒介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党(工)委、区综合执法大队,区直各有关单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经研究决定,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6日
三、责任分工
1、区内主要道路沿街单位(唐山眼科医院、路北区委区政府):负责在本单位门前所辖各电子显示屏持续刊播(每半小时播放一次)。完成时限:12月17日。
2、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除建设路、新华道、北新道、长宁道外,辖区内主次干道的各电子显示屏持续刊播(每半小时播放一次)。完成时限:12月17日。
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辖区或管理领域内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宣传内容,每半小时滚动播出一次。完成时限:12月17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迅速落实,加强督导。各单位要迅速落实到位。区文明办将成立专门督导组,12月17日后对各单位宣传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橱窗、电子屏、版报、传单、各类党员学习课、讲堂、四点半课堂、文明实践中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暂不制作条幅),注重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活动图片等内容以档案资料的形式报送至区文明办。电子显示屏播放拆除限期为2019年3月8日。联系电话:3724062,邮箱: lbwmb@126.com。
附:主要宣传内容
唐山市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
主要宣传内容
1、拒燃烟花爆竹,过文明生态“两节”。
2、拒燃烟花爆竹,保卫蓝天白云。
3、拒燃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
4、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
5、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共建生态唐山。
6、建设生态唐山我有责,拒燃烟花爆竹我先行。
各单位也可制作、悬挂自行设计的“建生态唐山,过文明两节”口号、标语和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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