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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编辑:路北文明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明办,省直主要媒体:

  为迎庆党的十九大,充分展示我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干部为民创建、真抓实干的好作风,展示广大居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及获得感幸福感,省文明办、省文联、省作协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0日—10月25日,组织征集;10月26日起,组织初核、评选和宣传展示。

  二、征集要求

  1.报送作品要突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题,包括展示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干部组织创建的精神和作风,展示居民群众参与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的切身感受等。作品要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真情实感,易于传播。

  2.报送作品体裁为诗歌、散文、曲艺(快板书、大鼓书、相声)、歌曲和摄影作品等形式。

  3.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摄影作品仅可对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报送作品请注明“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字样,并写清报送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报送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报送方式

  (一)网上报送

  1.网站报送。登录河北文明网“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作品”征集专题,点击“投稿”报送作品。

  2.微信报送。关注“文明河北”(微信号:wenminghebei)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创城文艺作品征集”,填写参赛信息并上传作品。根据作品类别不同,可分别以文档、图片等格式上传。

  3.邮箱报送。电子邮箱:cczpzj@163.com。

  (二)实物报送

  实物报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实物邮寄至省文明办作品征集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2213室,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7800891)。

  四、评选安排

  (一)作品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活动分为初核、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

  1.作品初核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由初核小组对随时报送的作品是否符合参评基本条件,随时进行审核。

  2.网络投票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通过初核的作品,在河北文明网和“文明河北”(微信号:wenminghebei)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专题,上线时间:10月26日上午9:00。

  网站投票步骤:

  打开河北文明网“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作品”投票专题,点击作品下方“投票”按钮;

  点击页面底部“提交”,输入正确验证码,提示投票成功即可;

  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微信投票步骤:

  关注“文明河北”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互动-创城文艺作品征集”进入投票界面;

  点击作品下方“投票”按钮;

  点击页面底部“提交”,提示投票成功即可。

  3.专家评审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由省内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网络投票50%、专家评审50%的分值比例,确定各类作品获奖名单。

  2.奖项设置。分设诗歌、散文、曲艺、歌曲和摄影五类,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设组织奖5名。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发文通报、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通过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五、宣传展示

  1.优秀作品展示。(11月11日-13日):河北文明网对五类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2.集中宣传。(11月14日-30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开设专题、专栏对获奖作品刊播。

  3.成果展示。编辑出版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集,适时举办优秀文艺作品展览。

  六、有关要求

  1.切实做好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各市文明办要站在展示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迎庆党的十九大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市活动组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市文明办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2.省、市媒体要及时报道征集评选活动进展情况,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河北省文明办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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