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荣华大嘉福超市有限公司所销售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豆浆粉食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为菌落总数超标)。经查,唐山荣华大嘉福超市有限公司荣华道店所经营销售的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豆浆粉食品是直接从厂家采购并进行销售,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不合格批次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当事人经营销售的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豆浆粉共进货20袋(500g/袋)销售价格为人民币9.9元,共销售8袋,违法所得人民币79.2元。当事人对其涉嫌销售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玖元贰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