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制度关”。成立由街道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建立“四看三问一访”、“三公示”工作制度,各社区及时召开低保人员座谈会及培训会,通报低保人员每月签到及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把好“管理关”。评审领导小组深入到低保户家中,开展社区特困家庭摸底调查,采取上门、入户调查和访问邻里等方式相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处在劳动年龄段又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变“输血”救助为“造血”救助,通过介绍安排就业,促进低保对象积极走出“低保”。
把好“审批关”。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条例办事,实行规范化操作;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检查核实制度,坚持阳光操作,透明化审核,半年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
把好“监督关”。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社会救济专项专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每月对低保金发放的情况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聘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担任低保工作监督员,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确保低保工作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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