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2日前报区文明办 邮箱:lbwmb@126.com 电话:3724062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唐文明办字〔2013〕32号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市直各党(工)委,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志愿助残理念更深入人心,根据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文明办[2012]15号)的精神,市文明办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开展深入持久的"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使志愿助残实践更加丰富,覆盖面不断扩大,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志愿服务;完善学雷锋志愿助残工作机制,保持学雷锋志愿助残活动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的有效街接,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使广大残疾人生活更美好、发展更全面,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自强自立,回报社会。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志愿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低龄老年人为主体,广泛开展康复医疗、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心理辅导等学雷锋志愿服务。
2、开展康复医疗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康复医疗专业和心理疏导志愿者义务开展送医送药送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康复医疗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
3、开展支教就学助残志愿服务。积极推动志愿助残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志愿助残意识。鼓励学生志愿者与困难家庭的残疾孩子或残疾人家庭子女结对子,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开展义务家教活动,提供学习辅导。针对不能到学校接受正常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多重残疾儿童,以及残疾人家庭的辍学或在读子女,组织教师和高校学生志愿者上门进行教育辅导。组织开展手语学习和培训志愿活动,为有需求的聋哑人朋友提供手语志愿服务。
4、开展就业培训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社会竞争能力。
5、开展文化体育助残志愿服务。以为残疾人"送歌声、送图书、送知识、送欢乐、送爱心"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助残志愿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志愿服务。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和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加大对关爱残疾人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学雷锋志愿助残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级志愿助残服务组织,建设一支覆盖面较广、素质较高、规模较大、基本适应志愿助残工作需要的学雷锋志愿助残人才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群众基础。切实实现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抓好基层志愿助残服务网络建设,设立学雷锋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做好日常服务与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积极探索志愿助残服务的反馈、监督和评价模式,加强考核体系、评估体系建设。
3、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学雷锋志愿助残情况,科学制定规划和措施,不断提高组织指导"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水平;要明确职责要求,确保"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各地各单位于6月14日前,将此前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文明办(电话:2823896,邮箱:tszyz2823896@163.com)。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