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我区务工的农民工队伍日益壮大,为加快我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切实以实际行动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维护好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区文明办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农民工群体 共建美好家园
二、主要任务
1、要着力做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志愿服务。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他们的愿望已不再仅仅停留在找到工作、拿到工资上,他们更希望被城市接纳,成为新市民。要着力改进创新志愿服务活动的方式方法,主动适应时代的新发展和形势的新变化,把服务农民工与教育农民工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培养"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新市民"理念。
2、要着力办好实事好事。围绕如何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加强就业服务;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就业环境;如何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培养健康人格;如何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如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1、深入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一是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组织志愿者积极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曝光黑中介、揭露招工陷阱,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二是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水平。采取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等方式,组织专业志愿者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帮助农民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志愿者向从事危险性行业和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帮助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能力。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2、深入开展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志愿服务。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现场,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提供法律援助。招募法律志愿者,组织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针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提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严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机构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志愿服务联系点,使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帮助,推动建立农民工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3、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文化权益志愿服务。一是提供文化用品。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单位设立农民工文化生活场所,配备图书报刊和电脑、电视机等设备,方便农民工借阅和使用。二是提供文化服务。依托社区中心及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组织农民工利用工余时间,到社区文化站和驻区单位的职工书屋,开展读书看报、上网看电视等活动。要在农民工集中区设立工地阅报栏。三是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志愿者引导农民工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农民工传唱红色经典歌曲,开展红色歌曲大家唱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体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4、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志愿服务。一是推进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组织医护人员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咨询、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宣传艾滋病等疾病防治知识。二是推进心理关爱工程。依托社区话语屋、情感关爱室等,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里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里调节的有效方法,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三是推进强体健身工程。组织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农民工中间,开展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科协、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5、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一是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二是组织学校教师担任辅导员,利用现有场地设施组织农民工子女开展校外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三是继续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城乡中小学生手拉手结对帮扶,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与学校之间普遍签订"结对服务协议书",建立"爱心服务卡",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条件。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等做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生活管理和学业辅导。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文体局,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6、继续深入开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志愿服务。一是结合我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讲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等知识,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育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结合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三是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解答农民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组织优秀农民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现身说法,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克服自卑心理,培养"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新市民"理念。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街学雷锋志愿服务分会、区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区住建局、人社局、卫生局、司法局、安监局、文体局和区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把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落到实处。
2、紧紧抓住根本,突出思想内涵。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主线贯彻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助人为乐、奉献光荣的浓厚氛围,使活动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要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大力宣传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3、改进工作方式,务求取得实效。要着力改进工作方式,组织志愿服务小组(或团队)与农民工群体、志愿者小组(或团队)与有困难农民工个体之间的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对子,进行结对帮扶,并建立接力机制,形成长期有效帮扶。要主动适应时代的新发展和形势的新变化,把服务农民工与教育农民工结合起来、把关爱农民工与农民工相互关爱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此前活动情况报送至区文明办(电话:3724062,邮箱:lbwmb@126.com)。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