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总支):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工)委按通知要求及时将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报区文明办。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3724062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在新的形势下,我市开展学雷锋活动,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提升学雷锋的自觉性,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尚,为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开展学雷锋活动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一是每年3月5日,要围绕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立足实际,讲求实效,结合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采取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实践活动。
二是要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的社会志愿服务。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
三是要结合道德模范推荐评选、道德模范巡讲和巡演、关爱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活动,总结推广展示学雷锋活动的进展与成效,把道德建设融入到党员干部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把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情操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营造好人好报的社会氛围,推动道德建设不断发展。
三、切实抓好学雷锋活动的组织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推荐评选重要内容,实现学雷锋活动与其它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二是要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3·12"、"5·1"、"6·1"、 "10·1"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端午"、"清明"、"中秋"等法定节日,掀起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潮,注意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雷锋活动成为党员干部群众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三是要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宣传橱窗、工作简报等,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开设学雷锋活动专栏,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流动媒体、户外电子屏幕、公告栏、宣传栏把宣传雷锋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学雷锋活动中的进展与成效,宣传各部门在学雷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营造学雷锋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是要深入挖掘本部门学雷锋活动的先进典型,继续搞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和"月评学雷锋十佳事迹"活动,每月总结推广学雷锋先进事迹。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努力在全市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人物的生动局面,切实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文明办综合处。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