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局积极行动,开展窗口单位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窗口行业创建标准》,对24家窗口单位进行了督导整治。 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对标达标、打牢基础、营造氛围,切实推进各项对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创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卫生系统24个窗口单位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传达了关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集中精力迎接文明城创建复检工作。
二是做好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督导。7月2日至6日,卫生局分两组对境内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眼科医院、果园乡卫生院、疾控中心及妇幼保健所等24家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行风建设逐一实地检查督导。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窗口单位创建氛围不够浓厚;方便残疾人、老年人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未到位;消防责任制度不够完善,消防设施无保养记录等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对相关窗口单位下发限期整改督办单19份,限期要求整改到位,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方便及时回访、复检。 三是落实整改情况,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各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卫生局将采取暗访形式进行实地复查,对照整改标准一一落实,促进窗口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