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敬业奉献模范:
刘振涛事迹简介
区工商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大队长刘振涛,正当而立之年。6年来由他经手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近500起。2007年,牵头办案26起,罚没款51万元;参与办案16起、指导工商所办案15起,罚没款70余万元,在查处案件较多、罚没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从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在工商分局首创将各种执法办案的相关表格和文书模板化,使案卷整理速度成倍提高,既减轻了工作强度,又使案卷更加规范。先后撰写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强制措施的运用》、《浅谈网络虚假广告》和《我们身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20余篇文章,分别被市级报刊以及市、区局刊载。2006年,他负责查办的冒牌“水井坊”假酒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6年度十大商标侵权移送案件”之首,被《中国工商报》和《中国消费者报》予以发布。
作为党员,刘振涛牢记宗旨、廉洁自律,两年来,拒绝当事人宴请50余次,拒收当事人财物20余次、折款4万余元,收到锦旗、表扬信等16件。他先后荣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能手”“路北区第七届十大优秀青年”“全省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