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学雷锋志愿者”报道线索的
通 知
果园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总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办《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形成学雷锋活动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以及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将深入宣传一批学雷锋活动中的优秀志愿者典型,充分展示广大志愿者践行雷锋精神的时代风采。同时,河北日报、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等省级主要媒体以及省内重要新闻网站也将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中的优秀志愿者典型。
组织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学雷锋志愿者,是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举措,请各党(工)委密切配合,积极推荐来自基层一线学雷锋志愿者先进典型和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党(工)委对推荐的学雷锋志愿者先进事迹,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事件真实准确可靠,将有关情况整理形成文字材料报区文明办审核,并逐层上报市、省文明办,由省文明办推荐给中央文明办及中央、省主要新闻单位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2、每月6日、20日前,各党(工)委汇总典型事例名单及有关情况,填写《学雷锋志愿者基本情况表》(附后),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word格式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区文明办,邮箱:lbwmb@126.com。
3、请各党(工)委明确专人负责提供事迹材料和配合新闻采访等工作。
路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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