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文明办
路北区教育局
关于评选路北区第三届“美德少年”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指导纲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做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评选路北区第三届“美德少年”,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激励广大未成年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中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推荐未成年人美德典型,引导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标准和范围
路北区评选“美德少年”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良好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少年。
具体标准为:
1、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心存感恩;分担责任,邻里和睦。
2、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勇于创新。
3、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崇尚科学,服务社会。
凡年龄6—17岁的我区中小学生,具有以上方面或某一方面美德事迹,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推荐。
4、路北区“美德少年”共命名表彰20名。其中“十佳美德少年”10名,“十优美德少年”10名。
三、评选推荐步骤
1、推荐申报(4月1日——4月16日)。严格按照具体标准,广泛发动积极推荐。每个学校可推荐“十佳、十优美德少年”候选人各1名。要认真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填报推荐表,附一寸免冠彩照;事迹材料、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学校推荐到区教育局审定盖章后,于4月16日前报送区文明办。
2、初审评定(4月16日-4月底)。组织单位将根据推荐情况,初审评定,确定路北区“十佳、十优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各20名。
3、命名表彰(5月中旬)。由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评定,最终确定10名路北区“十佳美德少年”,10名路北区“十优美德少年”并做出表彰决定,号召全区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评选“美德少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把活动组织好。
2、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运用学校主题班会、主题队会等各种载体,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典型。广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形成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路北区“十佳美德少年”推荐表
路北区“十优美德少年”推荐表
路北区文明办
路北区教育局 2012年4月1日 |